2017年3月8日 星期三

藥廠董座被捉姦開這和解條件 律師:高招

日本知名藥廠董事長佐藤偷吃美女人妻被捉姦後,透過律師要求人妻的老公須先提告通姦並立即撤

告,才願簽和解書分期賠700萬元,結果人夫照做後,日籍董座只付了兩期共200萬就毀約拒付,對

此,律師陳佑仲分析說:「確是罕見高招,張男若照做,在法律上等於完全放棄該次捉姦的告訴權

,後續佐藤若毀諾不賠錢,只是民事糾紛,完全閃過通姦刑責。」律師莊秀銘認為,這招「有點狡

詐」,且讓警察、檢察官陪著做白工,浪費司法資源。
律師廖芳萱指出,一般捉姦案發生後、在未提告前,雙方會在和解書會寫到「雙方放棄所有刑事、

民事告訴權」,但實際上若捉姦一方事後若嚥不下一口氣,因為捉姦的一方還沒提告過,仍可在半

年內告對方通姦,對於被捉姦一方並非百分之百安全。

空姐被捉姦 辯「尿急借廁所」

黃女辯稱,簽切結書後與蘇男只有工作正常互動,當天在路邊偶遇蘇男,因尿急才到蘇家借廁所,

並無通姦,請求法官判賠二十萬元就好。蘇男推稱妻子個性強勢,常懷疑他跟異性有染,夫妻感情

淡薄,為維護婚姻才簽下切結書讓她安心,但真的沒跟黃女在家中發生性關係,求法官從輕判賠三

十萬元。
蘇妻怒指兩人簽切結後仍頻繁互動,還被徵信社拍到在路邊接吻,有天她回家發現門被反鎖,敲門

四小時後丈夫才開門,黃女也在屋內,她雖找到保險套包裝及衛生紙,提告通姦,卻因事證不足不

起訴。
法官認定黃女與蘇男違反切結書約定,審酌雙方收入等,判黃女、蘇男各賠蘇妻一百八十萬、兩百

萬元。可上訴。昨聯繫不上雙方,不知回應。

軍官偷吃女同袍出險招 帶回家嘿咻

新北市一名已婚尤姓軍官和同樣已婚、大他約10歲的女同袍日久生情,今年7月間竟帶女方回家嘿

咻,被妻子僱用徵信社跟拍捉姦,2人當場簽協議書允諾賠償百萬元,但女方無力賠償,只好向丈

夫自首,結果女方丈夫和尤妻雙雙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通姦罪將這兩名軍官起訴。
起訴指出,已婚的尤姓軍官(30多歲)和部隊裡年紀大他10歲的已婚女同袍(45歲)朝夕相處,竟

擦出火花,尤妻察覺有異,私下僱用徵信社人員跟監調查。

丈夫跟護士帶小孩逛大街 醫師娘氣炸卻GG了

新北市一名陳姓醫師被妻子懷疑出軌,私下雇徵信社跟監,拍下他和診所護士牽著2歲男童外出的

照片,醫師娘因此怒告2人通姦。不過2人否認,且拒絕驗DNA親子鑑定,新北地檢署認為僅有照片

無法證明,昨依罪證不足處分2人不起訴。
處分指出,陳姓醫師(40多歲)的妻子懷疑他偷情,雇用徵信社人員跟監他的行蹤,果真拍到他和

診所一名護士(30多歲)牽著2歲男童一起逛街、吃飯的照片,卻未有進一步拍到2人有所踰矩或曖

昧的證據。

包商惡女 爆與交部高官開房

華盛營建董事長特助蘇曉貞,除涉嫌教唆強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女主管裸照、恐嚇「不要多管

閒事」,檢警一月對蘇女蒐證,竟三度拍下蘇女與被害人上司、鐵工局原中部工程處長許文貴,出

入同一飯店,兩人還步入同一房間;而已婚的許文貴如獲邀到中部演講,也常見蘇女現身,但檢警

因查無許男圖利華盛的證據,沒將他起訴。

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同校師搞三角戀 他趁孕妻安胎偷情小三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受害女老師表示,103年12月至104年2月,丈夫在她懷孕需臥床休息安胎期間,外遇同校李姓女教師。女老師發現丈夫與李女LINE對話,丈夫說:「是憋精,妳睡飽晚上服務我,挑逗我會受不了,妳還多一件工作啊,…,辛苦妳的╳了!」李女回應:「犒賞老爺出錢出力出精,那不累,只是…,我會努力服務爺。」徵信社還拍到丈夫曾到李女住處待2小時,後來丈夫在LINE上向她表達歉意,是一時迷失,會讓李女離開。 台南地院法官認定男老師與李女互動行為,已逾越普通男女,2人外遇已侵害女老師配偶權,加害情節重大,使女老師遭受極大痛苦,判2人須賠償女老師20萬元,可上訴。

疑老公載小三車震 沒拍到嘿咻照告不成

基隆市1名黃姓男子(62歲),跟妻子結婚多年,原本婚姻甜蜜蜜,怎料黃男在外偷偷結識小三,妻子展開抓猴大作戰。妻子發現老公經常藉口加班不回家,於是暗中找徵信社偷拍,今年6月間,掌握老公開車載著小三,前往野柳知名景點駱駝峰附近,老婆竟衝上前對著車窗猛拍,結果老公和小三衣服穿很整齊,老公怒告老婆妨害秘密。 檢方調查,今年6月間,黃妻得知老公駕車載著小三,前往野柳附近兜風約會,暗中跟蹤,直到看到車子停在駱駝峰,黃妻以為老公跟對方要車震,衝上前拿著相機猛拍,孰料雙方身著整齊,覺得莫名其妙,老公痛罵:「你有什麼毛病嗎?!」報警告妻子妨害秘密、妨害自由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