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女子疑
外遇徵兆心丈夫有外遇,在她與丈夫共用的轎車上放錄音筆,竊錄丈夫與
抓姦楊女在車內談話,遭楊女告妨害祕密,獲檢方不起訴處分;但羅女另在LINE群組傳送
「求你不要再跟我老公勾勾纏」等
抓猴簡訊,被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說,羅女
婚前徵信見楊女與丈夫過從甚密,前年10月30日、11月1日兩度竊錄丈夫與楊女在車內談話,
並以LINE傳送錄音檔給楊女和某群組,遭楊女提告妨害祕密。檢方以羅
贍養費女是為「維護婚姻純潔所作的必要努力」,非屬刑法「無故」妨害他人祕密行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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