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 星期三

空姐被捉姦 辯「尿急借廁所」

黃女辯稱,簽切結書後與蘇男只有工作正常互動,當天在路邊偶遇蘇男,因尿急才到蘇家借廁所,

並無通姦,請求法官判賠二十萬元就好。蘇男推稱妻子個性強勢,常懷疑他跟異性有染,夫妻感情

淡薄,為維護婚姻才簽下切結書讓她安心,但真的沒跟黃女在家中發生性關係,求法官從輕判賠三

十萬元。
蘇妻怒指兩人簽切結後仍頻繁互動,還被徵信社拍到在路邊接吻,有天她回家發現門被反鎖,敲門

四小時後丈夫才開門,黃女也在屋內,她雖找到保險套包裝及衛生紙,提告通姦,卻因事證不足不

起訴。
法官認定黃女與蘇男違反切結書約定,審酌雙方收入等,判黃女、蘇男各賠蘇妻一百八十萬、兩百

萬元。可上訴。昨聯繫不上雙方,不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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